上海市民第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愿

上海市民第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愿

——代表1060人要求归还公民诉权

2012年2月23日上午九时, 26位上海市民代表肩负着上海1060人联署请愿维护公民诉权的重任,如期约定每月最后一个周四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请愿,请求最高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诉权,保障司法公正,同时请求最高法院查处上海市三级法院违反《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相关立案受理期限的司法规定。

由于临近全国“两会”期间,今天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人员在上访民众到达最高法院之前,就已经早早等候在东交民巷27号。他们看到上海访民就主动上前沟通,并好意劝告:“不要喊口号,相互配合一下,签好来人名单,拍几张照片早点离开吧。”维护公民诉权的上海市民代表原本去最高法院就是要求立案,不是闹事,所以他们理解驻京办工作人员的要求,相互配合,没有发生冲突。

九时半,上海市民代表们身挂吊牌“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被非法剥夺诉权的公民请愿书》(致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民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起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清单(317件)》、《1060名上海市民维护公民诉权的请愿书》(《督察简报》总63期)、《关于上海市民在最高法院请愿的思考》及上海市民联署签名的清单。

最高法院的工作人员接待上海市民代表,看了看他们的材料,就给他们一张去北京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的路条。上海市民代表听从他的指示,身挂吊牌从正义路向前门东大街走去。沿路碰到巡路警察,把他们拦阻,并问:“你们是什么地方人,到那里去”,上海市民代表告诉警察:“我们是上海人,到最高法院反映上海法院剥夺我们诉权的事,最高法院给我们路条,叫我们去乘71路到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警察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时,上海市民代表把路条和材料给警察看,听到警察在对讲机中说:“他们是正常上访、放行。”

将近中午11点,上海市民代表来到红寺村40号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法警看到上海访民一行有20人左右,上来询问情况。上海市民代表如实反映,并把材料和路条给法警看,法警说:“情况我们都知道了,电话也来过了。现在我们叫上海高级法院来接待你们。”进入上海法院驻最高法院的接待室后,上海市民代表递交了上述几份材料及清单。上海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一一核对代表身份和不立案的案由,并告知:“这件事一定会向上海汇报。”

参与第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愿行动的上海市民代表有26人签名:鲁俊、董国菁、金月花、葛蓉、鄔玉萍、朱金安、高雪坤、孙建敏、丁菊英、郑培培、张海萍、王承起、施亚萍、刘洪贤、邱贵荣、孙利生、李荣花、王春娟、沈丽娟、徐爱珠、陈杏妹、曹迪厚、韩忠明、孙洪琴、张雄明、顾金根。

舒文

2012年2月24日

图一:参与第三次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愿行动的市民代表签名

图二:2月23日上海市民代表在最高法院本部请愿

图三:2月23日上海市民代表在最高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维护公民诉权

图四:2月23日上海赴京最高法院维护公民诉权的市民代表们挂着“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的吊牌,顶着寒风,从东交民巷的最高法院本部走向红寺村的来访接待室,在北京大街一路行走,宣传维护公民诉权。

录像:上海民众挂着“还我诉权”招牌在北京大街一路行走维护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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