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宪维权的中国公民运动

  【编者按】作者2009年10月13日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喜来登大饭店会议厅举办的《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与中共建政60年研讨会》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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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

您们好。

我是连续7次回国闯关的上海市民冯正虎,本月7日在日本法院刚结束起诉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开庭审理,就赶到美国与来自各方面的朋友们交流看法与经验。

今年4月1日我出国之前,遭受上海政府工作人员的绑架及非法拘禁41天,6月7日从日本回国又遭到被拒绝入境回国。而且,这个禁止入境的决定没有理由,没有法律依据,仅是上级领导的口头命令。我当然不服,奋起反抗,连续不断地乘国际航班闯入中国上海。一个合法的公民,出国后被随意禁止回国回家,这是对所有中国公民的威胁。所以,这起事件引发中国人的公愤,也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大家都关心我的遭遇,这是每一中国人都有可能碰到的遭遇。

一个中国公民连续7次遭到本国政府的拒绝入境回国,而一个强大的中国政府竟然怕一个弱小的本国公民回国,这是一个惊动国际社会、前所未闻的大丑闻。日本、美国、法国、德国、台湾等媒体都相继报道这起事件,中国国内民众通过网络媒体也知道禁止本国公民回国的违法事件,纷纷表示支持我的回国行动。而且,我没有把这起事件看作是个人的遭遇,而把它作为一个典型的维权案例来处理,用自己的行动去试验,用法律依据作为判断标准,暴露问题,然后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一、中国公民维权运动

我在中国倡导并实践“护宪维权”的政治理念,在政治上没有推翻国家政权的言行,而是坚守中国的宪法法律,支持中共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治国”的政治路线。但是,我同样遭到威胁、利诱、骚扰、软禁、跟踪,甚至非法绑架,一直发展到今天被拒之于国门之外。其实,成千上万的维权上访民众也是如此,他们不反中央政府、只反贪官污吏,为维护自己被侵犯的权益而不断上访,但是也遭到绑架、非法拘禁、软禁、监视居住、截访、强制送法制培训班、或者精神病医院等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迫害。

这表明中国已经变化,不仅仅是以意识形态划分敌友,而是以权力与资本的既得利益受损程度来划分敌友。控制绝对权力的既得利益者是不管白猫,还是黑猫,只要稳住既得利益与权力就是中国特色的好猫。因此,这些违法犯罪、侵犯人权、背叛执政为民宗旨的官员害怕人民、防范人民,把要求实行或扩大公民权利的民众作为捣乱的老鼠来消灭,对我们这些温和的、理智的、守法的、帮助底层民众维护权利的独立知识分子、人权律师恨之入骨。

但是,官府的任何打压与恐吓,已无法制止中国民众对自由权利的渴望。中国成千上万遭受到各地方政府权力侵犯的民众,都是依靠自己单薄的力量,走上访的道路,来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与权利。这个庞大的上访群体主要来自:土地被强行征占的失地农民、企业转制中被侵权的失业职工、房屋被强行拆毁而得不到合理补偿的失房居民、无业的复员转业军人、历次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而没有给予公正解决的受害者、各级法院徇私枉法造成的司法受害者、遭受迫害的民间宗教信仰者,…等等。

这一批批深受行政、司法侵权之害的民众,在当地无法找到合理救济途径的情况下,只好选择踏上充满艰险、饱含血泪的漫漫上访之路。据官方媒体透露:近年到乡镇以上政府上访人数达二千万以上,其中到省政府和北京上访达二百万以上。这个庞大的上访群体中主要是:妇女、老人。但是,近年来在权利受到较大侵害的弱势群体中,越来越多的公民自发起来维护自己和本社区群体的权利,上访队伍也呈现了男、女和老、中、青都有的多样性结构,并且青年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呈现日益增加的趋势。

此外,中产阶层包括白领和知识分子对底层人权的关注和人道关怀势头有增无减,他们与草根群体联手,弘扬志愿义务精神,发挥及时动员的能力和独立自主性,巧妙地运用网络与通讯技术,推动了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更多的律师、学者、作家、记者等知识分子主动参与维权,并与上访群体中的维权人士,一同成为中国民间的人权捍卫者,成为推动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中坚力量。

公民维权的方式也呈现多样性:1. 依法诉讼,民告官,遍地开花;2. 活用网络,凝聚访民力量,强化舆论压力;3. 走向街头,依法示威游行,获取公众支持;4. 走向北京,走向国际,利用中央权力与国际压力,制衡地方权贵;5. 寻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一些公众人物的支持与代言。

中国人权捍卫者站在捍卫人权的前线,英勇奋战,以宪法法律与中共中央的利民政策为武器,运用非暴力的和平手段,依靠理性、经验和智慧与腐败官僚、野蛮暴力及非法执法行为进行较量。中国民众和国际社会的关注与支持,对中国公民维权运动的扩展,提供了道义支持和能力资源。虽然中国的人权保护与侵权救助仍然远远滞后于中国政府的国际承诺和宪法保障,但是公民维权运动的发展和趋于成熟乃是改变中国人权现状、落实人权保障之希望的主要源泉。

2008年中国发生了诸多引人注目的公民维权行动,如年初上万名中国公民联名发表呼吁全国人大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公开信;“5月19日”以后数以百万计的民间志愿者到四川救助地震灾民;奥运期间有77起149人次申请示威游行;此后的杨佳事件、瓮安事件、毒奶事件;年底的800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联署签名《零八宪章》,等等。

2009年又出现一系列醒目的公民维权行动,如冯正虎《严惩截访,保障人权》一文为标志,维权上访民众纷纷起来反抗截访,捍卫人身自由与安全;中国知名律师李劲松、李苏滨为了维护律师的尊严与权利,奋起反击司法当局滥用职权;北京大学孙东东教授的“神经门”事件,激发中国民众捍卫人权,抵制法西斯言行;邓玉娇事件、“绿坝”事件、“公盟”事件以及各地蜂拥而起的群体性反抗事件都呈现出民间的力量,迫使官方做出让步,并影响与推动政府管理机制的转变。

中国宪政民主、尊重人权的潮流已无法逆转,在官民的冲突与合力中跌跌碰碰向前走。胡锦涛一上台,就提出“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2004年3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进入宪法,一系列制约公权、保护私权的法律也相应出台,但官方说的多,做的极少,甚至各地方权贵还在倒行逆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民众高举护宪维权的大旗,从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业主的权利一直扩展到争取与捍卫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结社自由等所有宪法权利,示威抗议、民告官的诉讼遍地开花,屡败屡战,愈战愈烈,迫使权贵与法官敬畏宪法法律。

二、《零八宪章》的意义与作用

《零八宪章》是2003年以来中国公民维权运动持续高涨的必然结果。在对峙的中国政治格局中,出现一个“大家共治,和平共生”的中道力量。而且,这个零八宪章签署人群体是土生土长的,几乎囊括国内民间的主要代表人物,无论是社会精英,还是平民百姓,所有的宪章签署人将会协力按照一个方向改造中国。所以,《零八宪章》的出现引起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国际上各大主流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刘晓波和全体《零八宪章》签署人荣获捷克人权奖。刘晓波为代表的303名宪章签署人入围美国《时代》杂志“2009影响世界百人名单”。这一现象充分显示了中国公民维权运动发展的力度。

《零八宪章》应运而生、水到渠成,无组织、无动员、无宣传,大家见到《零八宪章》就认同了,因为这是每个宪章签署人自己的思索与期望,是在国内实践的体会与经验。大家不约而同地感悟到:中国已经或正在实现这些理念与政治主张,这条中道的社会变革之路切实可行、势不可挡,是绝大部分生活在国内的中国人愿意选择的。而且,也是中共应当顺应并可以逐步接受的政治改革之路。

没有提出推翻共产党政权的主张,而是立足于现有的宪法基础上推行民主政治改革。这种温和的、建设性的、中道主义的政治主张不是中共提出的,而是国内民间人士提出的,其中很多人仍在遭受中共的迫害,这些仁人志士具有极大的道德责任感与宽容精神,不计群体及个人的冤仇,为中国社会的变革探索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

《零八宪章》没有标新立异,而是简洁明了;六个理念、十九条政治主张是中国朝野上下都曾相识,但尚未实现,或正在实现中的。《零八宪章》的目标,就是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中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零八宪章》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真名签署。宪章签署人是真名实姓,不是匿名的,所有的中国民众、全世界都可以了解这些人物,他们来自各界各业,有社会精英,也有平民百姓,有维权人士、民运人士、宗教信仰人士,也有中共党员。通过真名签署,可以重塑公民的个人勇气与责任感。每个宪章签署人的勇气与责任感将会影响周围的人。大家都有勇气面对恐惧,社会就自由了;大家都有行使政治权利的责任感,社会就民主了。

《零八宪章》还在继续签署,但我希望《零八宪章》的签名组织者不要在乎这个签名人数大小,不要被民主的多数原则误导,更不要陷于“比人数”的陷阱,因为任何一个主张的签名人总数相对中国13亿多人口来说,都是一个极小的数,现在无法用人数来证明这个主张是否代表人民的意愿。但是,对于一个言论不自由、政治封闭的社会,公开表达共同理念与政治主张的近万人已是一个大数。每一个宪章签署人身上都有独特的资源,在他们身后有几十、数百或者上千人,这些签署人可以影响身边的人群,也可以为自己周围的民众请愿,他们都是天然的民意代表,也是中国公民运动的领路人。

现在,《零八宪章》的影响突破了知识精英和异议群体的圈子,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扩展,构成了一个伸张人权、争取自由、要求民主、落实宪章的公民运动的起点和平台。《零八宪章》不是一个组织,但它借助互联网的力量,已经形成一个没有组织的组织力量,由一个共识不期而遇,也由一个共识携手而进、守望相助。宪章签署人已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新标识。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以《零八宪章》作为结合点,已经融合传统的民主化运动,并提升为争取民主人权的中国公民运动。

三、中国的希望

一个保障人权、宪政民主、社会和谐的中国对每个中国人有益,对周边的国家,甚至遥远的西方国家都是有益的。中国的人权问题已直接影响中国的生态环境、经济、政治、国际关系问题,也是中国政府已经无法回避而正视的问题。尽管中国各地的人权状况愈来愈恶劣,但是中国的中央政府还是在努力改善中国的人权现状,从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到2009年4月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是一个进步。中国如果是真正的强大,就应该自信,不忌讳别国对中国人权问题上的批评。

中国有许多许多令人痛恨的问题,很多中国公民至今还遭受各种各样的迫害,但是中国毕竟是进步了。三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使中国经济市场化、多元化,变成了资本主义,或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个人的自由奠定了经济基础,使今天的许多人都可以自由地做自己的事、说自己的话,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中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说,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话不假,到明年中国的法律制度基本健全,是一个有法可依的中国。问题在于,不遵守法律的人,主要是有权力的共产党员及其政府官员,他们还没有改变党的政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习惯,导致中国的一大奇观:法律制度最健全的时期却是司法最不公正的时期。

但是,对于一个国家的进步来说,法律制度的建立尤为重要。当政者今天惊慌可以抓一些人,明天开恩又可以放一些人,这不表明社会的进步或倒退。但是,法律制度一旦建立,就很难倒退。现在的中国,从行政法规的制度来说,所有中国行政官员的权力都可以受到制约。但是,法院不受理民告官的案件、不依法审判,这些法律上的制约就形同虚设。从选举制度方面的法律来说,独立候选人可以参与直选区县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应当紧密联系选区民众、为民请愿。但是,有几个独立候选人参与直选呢?人大代表的联系地址都不公开,有几个选民能联系上人大代表呢?法律是文本的规定,要把文本的法律转化为现实的令人敬畏的法律,需要大批公民的自身实践与努力。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仅靠几个秀才的理想是不行的,需要千百万民众的支持与实践。现在,上千万维权上访的民众就是推动中国进步最基本的群众力量,他们不屈不挠的维权行动与要求已经直接或间接地推动中国的法治化、民主化。

释放许志永先生,是中国当局的明智之举,表现出处理社会矛盾的成熟手法。坦率地说,“公盟”在税务问题上有过错,当局按照惯用的“选择性惩罚”的打压方式,可以把许志永先生置于死地。现在,当局没有把许志永先生塑造成民众的英雄,化解了官民的对抗,社会就多一份安宁与和谐。中国当局应该清楚,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民众已不畏恐惧,不是民众怕官员,而是官员怕民众。互联网时代,控制舆论的垄断做法已失效,民众有自己的是非标准,官方判定的“罪犯”却成了民众爱戴的英雄。拘捕、审判、监狱等这些暴力手段,无法吓住中国公民对自由、民主、法治、尊重人权的追求,只会造就一个一个英雄,成为与官府对抗的强力人物。在上海,一个普通的维权上访人士只要被当局非法拘留,就会引发民众的强烈反抗,在拘留所门口抗议声援,出狱后还受到英雄般的热烈欢迎。

悲天悯人、壮志未酬的铁窗英雄越多,民众的反抗就越强烈,社会始终处于紧张的官民对抗状态,而强势的官员却变得虚弱、草木皆兵、惶惶不可终日,没有一方可以安宁,这样的社会怎么会和谐呢?中国共产党当年得天下的三大法宝,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统一战线,也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现在,中国当局却把一个一个人或团体都逼到对立面,甚至连自己的人民都不放心,造就许许多多对抗当局的民众英雄,这样下去就会失天下。我向中国当局建议,释放刘晓波、黄琦、郭泉、谭作人,停止不正义的审判;释放胡佳、高智盛、郭飞雄、陈光诚,撤销不公正的判决;各地方政府应该停止折腾,不要滥用公权,停止迫害维权上访民众,放下官架子,切实解决民众的疾苦与冤屈。官不逼,民也不反。

中国已经融入世界,中国的进步是需要国际社会的支持与帮助。但是,我们每一位中国的人权活动家、民间政治家都要清楚:自立者,天助之。中国的进步就在于中国人自己的努力,我们别无选择,唯有承受苦难与委屈,去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尊重人权的新中国。

冯正虎

2009年10月13日美国纽约

(本文是作者2009年10月13日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喜来登大饭店会议厅举办的《中国公民维权运动与中共建政60年研讨会》上的演讲稿,由《北京之春》2009年第11期首发。)

同时检查

冯正虎代表上访民众与浦东法院法官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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